蔡先送律师成功代理一起400多民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李某借给王某、刘某借款人民币300万元,利息约定3分。但是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李某第一次起诉被驳回诉讼。刑事案件生效后,并未追赃回来,李某随委托浙江森泽律师事务所专业民间借贷律师帮其代理诉讼,经过蔡律师的不懈努力,永康人民法院支持的蔡律师的诉讼请求,判决合同有效,担保条款亦有效,债务人还债,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。